家校携手,让每一位学生成就最好的自己 ——七都中学家校共育研讨会暨“E+人”家长学校
日期:2024-01-19 15:25:41 浏览量:0
3月12日,七都中学举行家校共育研讨会暨“E+人”家长学校2023年(第二期)活动,七都中学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参加了本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中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第四十条中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因此,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家校共育活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法律赋予家庭和学校在教育孩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